应受害人或有关部门要求,法医门诊可提供受伤害人身体损伤情况的鉴定文书,方便被害人诉讼举证。有关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应法庭要求,鉴定人可出庭作证。
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医技术室的主任法医师鲁涤说,受伤害人在受伤后,应先去医院进行必要的诊断和治疗。一般软组织挫擦伤,鼓膜穿孔等在伤后数日内进行检验鉴定为好;裂伤在伤口拆线后、一般骨折在医院处理后、神经和颅脑及内脏损伤在确诊或手术后即可进行检验鉴定;面部损伤在伤口处理后可进行初诊鉴定;对毁容和涉及到伤残的鉴定或评定一般在伤后3个月方可进行。
1、家庭暴力受伤害人持公、检、法机关介绍信及有关资料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或其开办的法医门诊进行检验鉴定。可进行的签定内容有:损伤性质鉴定、致伤物推断、损伤判定、伤与病的关系(参与度)、损伤程度或伤残评定、文证审查。
2、受害人经有关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妇联、居委会、村委会)介绍或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病历资料(诊疗病历册、CT和X线片等)到法医门诊就诊。检验鉴定的内容包括,损伤判定、损伤或伤残程度评定。
一般来讲,受到家庭暴力的大多是自卫能力较弱的妇女、孩子、老人,所以在遭到家庭中的暴力时,可以考虑逃跑、躲避、求救等办法暂时保护自己,尽量少受到伤害。必要时可以向警方报警。
另外受伤害者,可以通过妇联、单位、法院、法律事务所等处寻求帮助。
值得一提的是,人们在受到家庭暴力后,心理上所受的伤害有时候比肉体伤害还要严重。同样是吵架、动手,如果是发生在与家庭以外的环境,人们还能接受,但是如果是发生在自己的家庭中,人们在情感上是很难接受的,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家人是自己最亲的人。所以有心理学家特别提醒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要注意调整自己的心态,把自己的不幸说出来,不要因好面子等问题,而让自己再受到心理伤害的折磨。